2012-01-26 李曇伝 後漢書 李曇字雲,少孤,繼母嚴酷,曇事之愈謹,[一]為鄉里所稱法。養親行道,終身不仕。 注[一]謝承書曰:「曇少喪父,躬事繼母。*[繼母]*酷烈,曇性純孝,定省恪勤,妻子恭奉,寒苦執勞,不以為怨。得四時珍玩,先以進母。與徐孺子等海內列名五處士焉。」